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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

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二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的通知

2015-07-28

各有关单位:

    我国和东盟10国共同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将于今年9月18—21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。博览会设商品贸易、投资合作、先进技术、服务贸易和“魅力之城”等五大专题,广东省将组团参加商品贸易展。我会受广东省商务厅工作委托,组织制造业相关企业参加,现就省商务厅、省财政厅有关参展及财政补贴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展览时间

    2015年9月18—21日,9月21日为公众开放日。

    二、规模及地点

    第十二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设“一会三馆”,共设国际标准展位4200个,其中:南宁国际会展中心:展览面积8万平方米(室内展位2800个,室外展位1万平方米);广西展览馆(农业展):展览面积1.6万平方米(展位800个);南宁华南城(轻工展):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(展位600个)。

    三、电子电器展区内容、展位配置与价格

    由于本届博览会展位供不应求,省商务厅将重点组织参加电子电器展区并对展位进行统一特装,先报先得。

    (一)展区主要参展商品类别(南宁国际会展中心)

    1. 通信设备:通信设备及技术、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等;

    2. 绿色家电:冰箱冰柜、洗/干衣机、空调、电视机、音响产品、卫浴电器、厨房电器等。

    (二)展位配置与价格

    1. 9㎡(3×3)标准展位:RMB10,000元/个。(配置:公司中英文楣板、围板、洽谈桌1张、椅子2张、射灯2盏、500W单相插座1个、纸篓1个,铺设地毯。)

    2. 6㎡(3×2)非标准展位:RMB8000元/个。

    3. 净地(36㎡起租):室内净地RMB1,000元/㎡;室外净地 RMB500元/㎡。(净地不含任何配置)

    四、扶持政策

    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,近3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等方面无违法、违规行为的中小型参展企业,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我省配套补贴资金。

    五、工作要求

请有需要参展的单位于8月10日前将企业参展报名表(附件1)、各市参展企业汇总表(附件2)的电子邮件发送至chngma@163.com。

 

附件: 1、 参展报名表

      2、第十二届东盟博览会各市参展企业汇总表

      3、第12届中国-东盟博览会招商招展公告

      4、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

     联系人:郑颖雯          电  话:020-83876770 

     传  真:020-83876770    邮  箱:chngma@163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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